前阵子,霍思燕在微博分享了和潘粤明的同框合照,同时还不忘调侃潘粤明:20年一转眼,我们都没变,除了你的离子烫。霍思燕晒其中两张是20年前两人合作时的剧照,引发一波全网回忆杀。

 

20年前,还是青涩的少年少女的潘粤明和霍思燕,合作过一部剧叫做《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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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剧以轻松幽默的形式反映了北京大杂院里张大民(梁冠华饰)一家的普通生活。剧中大民和云芳(朱媛媛饰)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两人决定结婚了。可是张家的兄弟姐妹们都住在一起,家里的地方本来就不宽敞,大民的婚房一时没有着落。一家子还为此闹得不愉快。

在经过一番拉扯后,大家终于想出办法,在自家屋子旁边的空地上占用部分过道搭建自己的小屋。因为占用过道建房问题与邻居古三(刘桦饰)发生摩擦,邻居古三用砖头打破了张大民的脑袋,大伙把张大民送到了医院。

 

那么,古三应当对打伤张大民的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古三应对自己的行为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应视张大民的伤情而定。根据伤情的不同,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根据《刑法》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 如果伤情不够成轻伤的,则对方的行为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剧中张大民妹妹张大雨(赵倩),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给人的印象是刀子嘴豆腐心,比较粗、比较泼、比较闹腾,而且性子直,有什么说什么一点不搂着,但她最招人疼的一点就是敢爱敢恨。

感情上受过刺激,远嫁山东农村。又因不生孩子被打回了北京,成了一个养猪专业户。后来好不容易查出是丈夫的毛病,经过治疗怀上了孕,可又生了个女孩,与盼着生儿子的丈夫继续闹不和。

 

丈夫终日盼着要个男孩,那么张大雨有没有生或者不生二胎的权利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因此,生不生孩子,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的权利。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作为丈夫,虽然有生育权,但他的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妻子的支持配合。夫妻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才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

 

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生不生二孩,妻子是有决定权的。

在该剧中张大民的妹妹张大雪(霍思燕饰演)是一名医院护士,与同在医院实习的赵炳文(潘粤明饰演),两人两情相悦谈起恋爱,后来因为实习期满赵炳文回到学校,赵炳文前女友小方知道赵炳文与张大雪的事情,找到张大雪要求她离开赵炳文并在众多同事面前辱骂了她。

那么公然辱骂他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犯公民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赵炳文前女友小方,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公然辱骂张大雪,在主观上具有对张大雪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张大雪名誉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对张大雪的公正评价,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鑫宇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遭遇任何生活变故时,也要相信法律会提供公平公正的保障,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