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马伊琍和文章宣布离婚的消息让人唏嘘不已,离婚话题再次引发全民关注。借此,小编又刷了一遍马伊琍主演的《我的前半生》,今天,就和大家来聊聊剧中有关婚姻的法律问题。 

罗子君的婚姻生活,一直是令人羡慕的。自己是全职家庭主妇,吃穿无忧,老公陈俊生事业有成。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因为陈俊生说要养她一辈子,她才当家庭主妇的。自己给人家当老婆,养孩子就是她的主要工作,她非常的不容易,根本不是贺涵所说的不能自食其力的人。

但是,在老公陈俊生的眼中,她却是一个只会享受、思想不能同步的人。

婚姻中的一方一直在奔跑,而另一方却一直在原地打转,将婚姻当做安身立命之本。

 

当陈俊生提出离婚时,对罗子君造成了致命的打击,就连她的妈妈都觉得如果离婚了,她根本无法生存。所以,她本能地挣扎,因为她还爱着老公和孩子,她要拼尽全力去挽回,她不相信天塌了,她不在乎有没有尊严。最致命的是,罗子君遇到了一个“不显山漏水却心机高深”的第三者凌玲,为了陈俊生,她已离婚,而且已将陈俊生深深套牢。

当罗子君失去了最后一根稻草,现实终于让她清醒,终于同意离婚,但就儿子平儿的抚养权及共同财产处置问题,双方陷入到了离婚大战中。

法益观影室:女人,作为家庭主妇,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为争夺孩子抚养权,双方始终围绕“孩子跟着谁生活会更有利于成长”进行辩论。陈俊生方代理人直指女方母亲脾气暴躁,作风不良,其妹妹和妹夫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花钱如流水,不会教育孩子,而男方及其父母均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

而罗子君也提出其现已找到工作,其家人虽爱吵闹,但却是充满爱与亲情,物质条件差一点但彼此温情的家庭才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她完全有能力养好孩子。

并且,在法庭辩论的最后,贺涵及时赶到送来了男方一年中出差200多天的证据,以证明男方根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

 

都说离职是检验一个企业操守、一个劳动者品性的最佳机会,放眼到离婚案件中,何尝不是暴露人性的最佳机会呢?陈俊生已露出了本来面目,他要让罗子君一无所有,还好,法庭上的罗子君没有哀怨,她用真情的诉说和切实的证据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因为她相信法律,也更相信公平正义。

在这起离婚案中,还牵扯到陈俊生出轨,作为有过错的一方(但在法庭中女方有无提交出轨的证据由于剧情的原因并未交待),最后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及婚内房屋所有权均归罗子君所有,罗子君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法官让冰冷的法条温暖人心,保护无过错方利益和将孩子判决给最适合其成长的一方抚养。其实,此判决,并不完全是法官站在情感的角度,被罗子君的一番话语感动,而是都有法律依据的!

 

首先,关于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虽然罗子君婚后就“化身”为全职的家庭主妇不再挣钱(侧重于家务料理),但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无婚前协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且罗子君是无过错方,对家庭投入的精力远远高于陈俊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院最后判决房子归罗子君所有。
其次,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 ,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这也就是为什么双方一直围绕“孩子跟着谁生活更有利于成长”进行辩论的原因,以及为什么罗子君终于可以“站起来”重新工作以便能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原因。
而最后法官也确实综合各种因素考虑认为孩子跟着罗子君更有利于成长 ,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罗子君。
此外,相信不少网友看到法院将房子孩子均判给罗子君时,也都替她松了口气,但看到后边陈俊生对第三者凌玲的孩子视若亲生,甚至隐隐已经超越自己亲生儿子的时候,又是心中一股“怒气”......虽然站在亲生儿子平儿的角度,我们从道德上可以“指责”陈俊生对继子的“过于偏爱”,但在法律角度上却无可厚非。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陈俊生与凌玲结婚,如对凌玲的孩子进行了抚养教育,其便与凌玲的孩子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应适用《婚姻法》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当时乍看《我的前半生》,就觉得前期的剧情简直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现实中多的是像罗子君这般的“全职家庭主妇”突然遭遇离婚变故而彻底失去生活勇气的。但是,剧中罗子君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佳佳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把婚姻当成救命稻草,如果婚姻真的出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也不要灰心丧气。任何时候,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永远都会让自己赢得尊重和把握住命运。同时,在遭遇任何生活变故时,也要相信法律会提供公平公正的保障,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