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与大家日常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其所涉及的知识比较多,今天我们一起谈论的话题是有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一些小知识。
毕竟很多涉及小区管理的事务需要业主们共同参与决定,接下来咱们再来聊聊“业主大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业主大会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形式,那么它能够决定哪些事项呢?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一个常设执行机构,那么它应当履行哪些职责呢?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那么,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多少人,他们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当选呢?
根据我国住建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内容,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在了解完物业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概念后,我们一起再来了解下有关“管理规约”的知识。
管理规约是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共同制定的规范区分所有建筑物或者建筑区划内业主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律文件。那么它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
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业主应尽的义务;
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我是群益律所的老诺,这篇文章表达了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希望对各位的生活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