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备受关注的北京输入性病例黎女士一事有了新的进展。
3月20日,黎女士原单位Biogen公司声明称,黎女士不再是该公司雇员,“她的行为与公司的价值观念不符。”
而在3月16日,警方通报称,经初步工作,顺义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对黎某立案侦查。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个故事。
黎女士,女,37岁,长期定居美国马萨诸塞州。
3月12日,乘坐从美国飞北京的航班。于3月13日抵达北京,当日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
经调查,黎某早在美国期间已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多次在当地就诊,在美国登机前曾服用退烧药,登机后未如实向乘务人员提供个人健康状况及丈夫、儿子等同行人员情况,给同机人员造成传染风险。
3月16日,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黎某立案侦查。
无独有偶,除了北京黎女士等人被立案。
临夏市输入病例敏某、张某,3月12日从国外返回国内,因未按规定向临夏市的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被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予以立案。
3月14日,中宁县公安局通报对于从伊朗入境的确诊肺炎患者丁某某,因入境时存在违法情形,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予以立案。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3月16日,被立案侦查的入境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有9件,涉案人员达到19人。
在国家境内疫情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国内全面复工在即的情况下,国际疫情形势却日益严峻,严防境外输入和境内扩散成为当前战疫的首要任务。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究竟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且以何种罪名定罪量刑呢?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
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实施上述行为,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早在2020年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已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本文中的黎女士,其在美国时已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登机前仍然服用退烧药,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及其真实健康状况,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
行为既违法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国境卫生检疫的规定。
黎女士的行为既符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犯罪构成,同时也符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罚有两个档次,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行为仅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法定刑要重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本文中,黎女士行为同时触犯上述两个罪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择一重处,即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黎某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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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邵先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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