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真的不需要理由吗?
现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全民参与、渗透生活方方面面的一种消费方式。
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性,交易方往往只能通过网络信息描述选择要购买的商品,因此可能会有图文不符、假冒伪劣等问题出现,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底又有哪些商品可以退,哪些商品不可以退,退回的商品又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列明了四种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即:
(1)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2、对于那些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也可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即: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二、退回的商品包括哪些?哪些情形视为退回的商品“完好”?
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对下列情形的商品视为不完好:
(1)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2)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
(3)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三、退货运费由谁承担?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诉说你的忧愁,群益帮您解忧。
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