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教授爱上20岁小保姆?《谎言真探》保姆坠楼案的法律思考
虽然通过各位刑警的努力多个案件得以侦破,但是每个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却令人反思,本人尤其对其中的一个保姆坠楼案印象深刻:
教授老王丧偶独居,家中独女小王也早已成家,所以老王的日常生活起居一直由保姆小苗予以照料。
长期相处下来,老王与小苗日久生情,且二人各取所需走到了一起。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小苗发现自己怀孕了!
于是小苗就向老王提议尽快结婚,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名分。
小王知情后提出强烈反对,并疯狂阻拦父亲再婚:
一方面她对小苗多番羞辱,辱骂其是为了财产才以美色勾引自己的父亲;
另一方面她又对老王进行威胁,警告老王如果他敢再婚、敢把财产留给小苗肚中的孩子,他就别想让自己为他养老送终。
最终,因为小苗的固执、老王的懦弱以及小王的蛮横、自私,引发了保姆小苗坠楼而亡的惨案!
剧情演完了,案子也侦破了,但是作为观众,内心却难以平静,对于其中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也进行了深思:
首先,小王有权利阻止老王再婚吗?
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所以,是否与小苗再婚,属于老王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无需征得小王的同意,小王也无权干涉老王再次步入婚姻殿堂。
其次,小王能以“养老送终”作为条件来威胁老王不得将财产让他人继承吗?
我们说,每个成年人原则上都有自由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包括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老王想把个人财产留给他与小苗的孩子当然是可以的,小王不得对此加以干涉、阻拦。
而赡养义务是每个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能因父母再婚而消除,也不能因老人不将遗产留给自己而抵消。
因此,不管老王再不再婚、也不管老王是否愿意将遗产留给小王,小王都应尽到赡养义务,绝不能以“不养老送终”相威胁从而干涉老人再婚或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他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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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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