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羊”做核酸,顺手牵羊的9名“巡逻队员”可能触犯什么罪?
近日,网上流传河北省河间市卧佛堂镇常村巡逻队带走群众一只羊,声称去做核酸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
据了解,3月14日,河北省任丘市陈某某在本村放羊时,他放羊的位置位于任丘市与河间市的交界处,被临近的河间市卧佛堂镇常村常某等9人组成的巡逻队发现并发生纠纷,巡逻队以“给羊做核酸”为名将一只羊带走。
放羊老人越想越不对,就把这件事在网上进行曝光,老人说:到底是把我的羊拿走做核酸,还是去吃烤全羊,还真不好说。
于是,陈某某向公安机关报警。
事情发生后,
卧佛堂镇有关领导,做出解释说,这是一个治安巡逻队,并不是警察,
最蹊跷的是,
在事情闹大以后,涉事的村支书拿出了2600元钱给了老人并道歉,
却怎么也见不到被做核酸的那只羊的踪影。
事情发生后引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慨,有的人认为这是趁火打劫,打着防疫的口号,抢劫群众的财产,这比土匪还要黑。
更可恨的是,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这支所谓的巡逻队却以做核酸为名带走群众一只羊,不仅闹出让人匪夷所思的荒唐剧,更涉嫌违法犯罪。
经查,涉案人员驾驶仿冒警车,冒充派出所巡逻人员,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极其恶劣;乡镇党委和公安机关对此事负有管理责任。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对羊被带走的老人和关注此事的网民而言,有了一个交代。
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以涉嫌什么罪名立案侦查呢?
律师说法:
目前根据官方通报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驾驶仿冒警车、冒充派出所巡逻人员将村民的羊以“做核酸为名”带走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可能构成招摇撞骗和诈骗的竞合,将被择一重罪处罚。
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实施了仿冒警车、冒充派出所巡逻人员,将村民的羊带走的行为;
在侵犯客体上,不仅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权利,同时也给村民主观上造成犯罪嫌疑人系国家机关人员(人民警察)的错误认识,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招摇撞骗罪没有犯罪数额的限制,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能立案侦查,但要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要件;
而诈骗罪通常要达到一定的犯罪额数。
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将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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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宏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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