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合法吗,小区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案例。
事件回顾
小益是群群小区的业主,并未购买小区的停车位,平时开车都是停在小区内空置的停车位上,而小区里的空置停车位可以出租,每个月只需支付二百块停车费。
但是,最近这个物业不知道基于什么原因,对小区里所有的车位只卖不租,所有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车子开进来再出去,物业都要按小时计费。
小益因停车收费问题,多次与物业发生冲突,小益觉得自己是业主,即便没有购买车位,仍可以租用小区内的空置车位,而且车位以前一直是可以租的。
物业则认为小区的车位其有权决定是租是卖。
群益普法
那么,小区这种停车位只卖不租的做法合法吗?
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小区的车位还真不是物业说卖就卖,说租就租的。
小区的车位主要分为三种:
一种是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最常见的就是地下停车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类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如果开发商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的名义拒绝提供停车位,实际上就是限制了小区业主对于停车位使用的权利,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小区业主进行出租或出售。
第二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小区的地面停车位通常就属于这一种,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该类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是卖、是租都不是物业可以决定的。
最后一种是人防车位,由于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是不能卖,只能租的。
对于小益遇到的这种情况,还是建议先通过业主委员会跟物业或者开发商协商,必要时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如果仍不能解决,切勿采取过激方式,一定要通过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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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群益-王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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