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里留给我的财产,为什么得不到?
事件回顾
老群去世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小群。老群生前立有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小群,而存款留给侄女小益,并将遗嘱交由小益保管。
小群对于遗嘱的事情也知情。
但在老群去世后,双方并未分割老群遗产,也都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
直到一年后,小益才找到小群索要老群存款,但被小群拒绝,最后,小益将小群告到法院,并拿出了老群的自书遗嘱,要求按照遗嘱继承老群的存款。
但法院经审理后,却驳回了小益的诉讼请求。
群益普法
那为什么小益不能依据该自书遗嘱,继承老群的存款呢?
首先,小益并不是老群的法定继承人,老群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存款留给小益属于遗赠。
而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对遗赠有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群为继承人,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小益为受遗赠人,60日内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自继承开始时即丧失受遗赠权,不可撤销,故其所受遗赠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因此,驳回了小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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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王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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