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份额,想变现怎么办?
事件回顾
小群有三个兄弟姐妹,小群的父母去世后,在北京留有一套房屋。小群想继承这套房子,就以继承遗产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小群分得这套房屋百分之70的份额,小群的其他兄弟姐妹各分得百分之10的份额。
小群没有别的房屋,想要通过分割该房屋,以获得一部分款项另行购房,或将其他兄弟姐妹的份额购买过来,自己独立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由于小群与其他兄弟姐妹对于房屋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群无奈之下,又以分割共有物为由将其他兄弟姐妹诉至法院。
法院将该房屋进行评估,最终确定房屋总价为300万元。按照继承案件最终判决的房屋份额,法院判决小群支付给其他兄弟姐妹各30万元房屋折价款,涉案房屋归小群所有。
群益普法
在继承房屋案件中,法院对继承份额作出认定后,房屋即为按份共有,享有房屋份额的继承人若想分割房屋,得到房屋的折价款或排他所有权,则可以共有物分割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按照按份共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判决一位或多位继承人享有房屋所有权,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房屋折价款。在共有物分割案件中,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较大分歧,还需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折价款的计算以评估结果为准。
由于之前继承房屋“两步走”的处理方式,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了很多当事人的诟病。现今部分案例反映了新的审判思路:继承案件中,在多位继承人能够共同确认房屋归谁所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继承和分割问题。这样做不仅方便房屋过户,也可在一次诉讼中彻底解决遗产继承争议。
类似房屋继承案件,为了双方当事人的便利,应当尽量协商好房屋归谁所有,以便法院能够将共有物分割问题一并解决。
诉说你的忧愁,群益帮您解忧。
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
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