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史上最硬核逼婚#冲上热搜

一女子爆料,她和男友被男友父亲

通知中秋必须回家结婚

结婚所需都已备好

并放言如不到场就用二人合照摆酒

网友纷纷表示惊呆了

女儿被母亲以死胁迫与相亲对象结婚,女子:我要撤销婚姻!法院判了-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现在的父母真的是太“拼”了!

燕某也遇到了同样“逼婚”的父母

虽然不喜欢男方,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结婚

那这样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一起来看看

今日案例

燕某(女)父母与龙某(男)父母于2015年相识成为朋友,十分投机,因而非常希望子女建立恋爱关系,并竭尽其能全力撮合。

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对彼此都没有感觉,加之工作学习忙碌,仅在父母的催促下一个月见一次面,但一直未建立感情,甚至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连续7个月未曾见面。

女儿被母亲以死胁迫与相亲对象结婚,女子:我要撤销婚姻!法院判了-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燕某从内心感觉二人不合适,抗拒见面的情绪一直都在,可是每次与母亲谈到分手的想法时,都遭到她严厉的训斥和辱骂。

在双方交往的三年中,双方父母在背后频繁的沟通和联系,交换子女的工作生活情况、双方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以及对双方未来生活的安排。

2018年4月,母亲催促燕某结婚,燕某实在受不了这种状态,提出结束这段恋爱关系,但母亲坚决反对,以脱离母女关系,不想活了等激烈言语相威胁,并在7月6日离家出走。母亲的逼迫行为使燕某感到极度恐惧。经过与母亲多次交锋和痛苦的挣扎,心力交瘁,经受不住失去母亲,失去家庭的折磨。

女儿被母亲以死胁迫与相亲对象结婚,女子:我要撤销婚姻!法院判了-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2018年7月28日,燕某与龙某登记结婚。当天,母亲亲自带着双方到登记处,直到登记完成才离去。登记之后,双方仍无法建立感情,未举行婚礼,也没有同居。

燕某认为与龙某结婚系因自己母亲的胁迫,属于可撤销婚姻,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

群益普法

燕某与龙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不属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因胁迫结婚”的“胁迫”。

因此,胁迫方为婚姻一方,胁迫发生在结婚当事人之间,即婚姻一方当事人胁迫另一方与其缔结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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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燕某与龙某系夫妻关系,燕某所收到的胁迫来自于自己的父母,并非来自于龙某,因此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燕某与龙某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即使本案中存在龙某胁迫燕某的缔结婚姻的情形,燕某也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丧失撤销权,如果燕某想解除婚姻关系应当走正常离婚程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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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李玥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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