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了一千万大奖
第一件事不是告诉妻子
共同庆贺
而是偷偷将部分奖金
转账给自己的姐姐
甚至
给前妻70万用于支付购房款!
大家在看热闹的同时
也不禁思考
该行为在法律层面
是否构成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呢?
今日案例
似乎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彩票梦,小丽(化名)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彩票中奖这个天大的“馅饼”会砸在自己的家里。
但是丈夫陈某中1000万彩票的消息,却是自己无意中从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女儿口中得知的。
因丈夫对自己隐瞒了中彩票的事情,小丽愤怒的质问丈夫此事,丈夫坦言自己的确中了彩票,并已经用奖金为前妻支付购房款70万元,但陈某认为中彩票出于自己运气好,彩票奖金应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利任意支配。
小丽对丈夫隐瞒中高额彩票的事件极其不满,对这段感情也心灰意冷,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查明:在小丽和陈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中彩票1000万元,扣除税费后到手840万元。奖金到账的当日,陈某向自己的姐姐转账200万元,后又陆续为前妻支付购房款70万元,以上财产支出均未向妻子小丽告知。小丽要求分得丈夫偷偷转移的彩票奖金270万元的三分之二。
群益普法
法院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的遗产等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陈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彩票,购买彩票这种行为,是与彩票发行单位签订的射幸合同,属于投资行为,彩票中奖的奖金,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性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最终认定:小丽和陈某感情破裂,准予离婚。陈某向姐姐和前妻转移的财产均来源于彩票奖金,且刻意隐瞒妻子小丽,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决陈某给付小丽270万元的60%即162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中了彩票可以不告知其他人,但是自己的配偶是要坦诚告知的,一方面基于对感情的真诚和信任,另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彩票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是享有权益的。
诉说你的忧愁,群益帮您解忧。
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郑媛妹律师
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