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扫码点餐服务在餐饮行业迅速兴起,成为众多消费者就餐时的选择。北京一顾客扫码点餐后,法院却判餐厅5000元罚款,网友直呼:我早就想尝试了

一个简单的扫码点餐,意外获得5000元,该事件直接冲上热搜。

顾客扫码点餐后,餐厅被判5000元罚款,律师:强制扫码点餐违法!-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这是北京三中院最近的通报中,曝光的一起令人关注的餐饮侵权案例。

今日案例

该事件发生于2021年7月,北京的孔先生至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当时店内客流不多,前厅有四个服务员,被服务员要求扫码点餐后,孔先生扫了桌上的二维码,发现扫码后还需要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才能进一步操作,且在关注商家微信公众号时,他还必须授权部分个人信息,包括微信昵称、所在地区、手机号等,才可以点餐和结账。

点餐完毕,孔先生取消关注该商家微信公众号后,却仍是其会员,他的个人信息还依然存储在该商家处,无法自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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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先生认为,某餐饮公司设置的扫码点餐方式强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且消费者无法自行删除储存在商家处的个人信息,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告知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费用合计8388元。

群益普法

本案例中,孔先生用餐时,服务人员未告知可人工点餐,误导其以为只有扫码点餐一种服务方式。而某餐饮公司自行设置的扫码点餐程序要求孔先生必须关注商家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其获取孔先生的相关信息,属于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故某餐饮公司构成侵权。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三)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某餐饮公司自认其将获取的消费者信息存储于第三方服务商,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孔先生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内并未公示扫码点餐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某餐饮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方式向孔先生进行告知。故孔先生要求某餐饮公司书面告知其获取个人信息的具体范围、过程和方式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孔先生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删除收集的孔先生个人信息;将处理孔先生个人信息的范围、方式向孔先生进行书面告知;就侵害孔先生个人信息权益向孔先生进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孔先生公证费用5000元。

律师提醒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扫码点餐已经成为当下餐饮行业主要的点餐方式。对消费者而言,扫码点餐方便、准确、快捷;对餐饮行业而言,扫码点餐有助于节约人力成本、提高点餐效率。

但扫码点餐服务的普及与发展不应成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隐患。商家在设置扫码点餐程序时,应当以实现点餐目的、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若超出点餐的必要范围强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遇到“强制关注公众号”,可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强迫交易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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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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