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
比如
孩子发烧了
妻子住院了
......
遇到这种情况申请事假
公司不批是否构成旷工
公司以旷工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起来看看
今日案例
赵一龙(化名)于2013年9月30日入职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担任展厅经理,从事对汽车展厅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双方签订有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劳动合同。
2021年3月、4月,赵一龙未出勤,通过钉钉系统请休假期,其中已获批准的为年假8天、陪产假15天、事假14天。另有几天请假记录未获批准,公司行政孙经理在拒绝批准赵一龙4月11日、12日事假时,在钉钉系统附言称:“……我司认为照顾家人已不能成为你请假的正当理由,故不同意你的事假申请”。
2021年4月11日赵一龙回复称:“我请问您,我照顾家人是不正当理由吗?我想再问一下什么是请事假的正当理由?公司认定的请事假的正当理由是什么?”“孙经理,您要没什么问题的话我就继续休事假了”。
2021年4月12日孙经理回复称:“您的假期没有被公司批准。您昨天的假期也同样没有被批准。如果您不按照您的排班到公司上班,将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记录并处罚”。
2021年4月15日,公司向赵一龙邮寄《限期返岗通知书》,载明“请你于2021年4月16日按时到岗上班,并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解释无故未出勤的原因。若你到期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将视为你旷工,公司有权力依据《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按照旷工给予相应处分。”赵一龙未回岗工作。
2021年4月19日公司向赵一龙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赵一龙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赵一龙表示,公司将其辞退缺乏制度依据,照顾家庭重担压在其一人身上,其请假事出有因,不属于无故旷工,因其妻子马某需要坐月子,刚出生的二胎小女儿溶血性黄疸住院治疗,大儿子刚做完肾积水手术后间断发烧,后诊断为感染,需要其在家照顾,母亲郭某在精神病院需要时不时地去探望,父亲身体不太好,因为与父母不同住需要时不时地看父亲,家里没钱请保姆,其无法上班,当时预计待其妻子出了月子,其4月底可投入工作,同时赵一龙提供了相应的诊断证明。
公司表示,自2021年3月起赵一龙开始请休事假,考虑到其照顾家人的情况,公司对其前期提的事假均已批准,但赵一龙所在的销售岗位不能空缺太长时间,沟通后赵一龙称无法到岗;员工请休事假,影响生产和服务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拒绝;沟通应当是正向积极地,赵一龙从未告知公司预计4月底可以回岗工作的正面信号,其公司认为赵一龙可能一直休事假;因赵一龙的旷工行为,违反了基本的劳动纪律,其公司依法解除与赵一龙的劳动合同。
双方由此发生劳动争议,赵一龙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仲裁委裁决驳回赵一龙的仲裁请求。
赵一龙不服仲裁裁决结果,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赵一龙表示经过考虑,其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96000元。
群益普法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认定赵一龙在请休事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未到岗工作的行为是否构成旷工,继而认定公司以旷工将其辞退,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已查明的本案事实可见,在赵一龙被辞退前的约一个月内,其家庭面临着重大考验:母亲患精神分裂症;长子两次住院、出院后体内留置有医疗管、拔管后继发感染而再次就诊;次女被判定为危重新生儿转诊住院并患多种疾病,而当月其工资收入从万元水平锐减至1千余元。综合赵一龙之长子的病情进展及出院后注意事项的多条医嘱可见,在2021年4月其长子显然需要父母的特别注意与精心照看,而其妻子4月初分娩生产,自身体力尚有待恢复,还需照顾刚出生的患有多种疾病的次女,无法给予赵一龙过多帮扶也是常理。
常言道“法不强人所难”。在同等处境下,一般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法律不予以苛责。本案前述的特定情形下,在三名至亲相继患病、妻子分娩、本人收入锐减的情况下,任何一个“赵一龙”基于人性之本能,除了向用人单位请休事假照顾家庭之外,可能都没有更周全的选择。可见,赵一龙选择向公司请休事假,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亦是遵守人伦道德的体现。
面临以上遭遇的情形下,赵一龙请休事假的事由显然是必要合理的,在应对处理相应事宜上,其本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赵一龙履行了请休事假手续,通过钉钉、微信等多次解释不能到岗的原因,并提供了多名近亲属的诊疗记录,已履行请休事假的充分说明义务。
另一方面,公司在充分掌握了赵一龙请事假事由的情况下,忽视了本案特定情形下赵一龙存在必须本人亲力亲为的请假事由。公司规章制度也讲明请休事假是为“遇到必须员工本人才能处理的事情”所用,但仍不准许争议期间赵一龙请休的事假,并不符合自身规章制度中对事假的规定及立意。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公司以旷工为由将赵一龙辞退,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核算,公司应向赵一龙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对于超出该数额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律师提醒大家,用人单位在行使用工管理权时,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应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困难职工的人文关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此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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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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