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健身房大酬宾,三句两句一推销,开卡买课办会员,昨天还在鼓励学员加油,今天就悄然关门跑路,令人措手不及。
近年来,健身房跑路事件频发,有的放假即“消失”,有的则直接贴出“闭店通知”,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你被健身房坑过吗?遇到健身房跑路,刚充的会员怎么办?今天来和大家聊一聊!
今日案例
曾某,一位热爱健身的年轻人,与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健身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会员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高额的私教课程费。
本以为可以安心享受健身带来的改变,却不料健身公司因经营不善,名下所有门店相继关闭。
更让曾某气愤的是,健身公司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会籍服务及私教服务转至了一家距离较远的健身会所,这无疑给他的日常锻炼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面对这样的局面,曾某欲与健身公司解约并要求其退还会籍费和私教教练课程费,协商未果便决定起诉。
群益普法
那么,当我们遭遇类似困境时,充值的会员费还能要回来吗?该怎么做更好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签订合同时,若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经营者应在约定地点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当出现门店撤离或者搬迁时,双方订立合同时的环境、地点均发生变化,经营者实际上已无法继续履行服务,且该变化增加了消费者的履约成本,消费者有权拒绝更换合同履行地并有权要求依法解除合同。
本案中,健身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其门店相继关闭。会籍服务及私教服务转让给其他健身会所,此举导致双方订立合同时的环境、地点均发生变化,且增加了曾某的履约成本。因此,健身公司应予返还曾某交纳的会籍费用及不能提供服务的私人教练课程费用。
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碰到那种健身房突然关门大吉,老板跑路,再也找不到人的情况。此时如果选择传统的诉讼程序追索费用,过程中很可能涉及到“公告送达”,公告来公告去的,费时又费力。就算官司打赢了,也有可能面临执行困难。
此时,如果有多名会员遭遇同样困境,均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时候,可以作为该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起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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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郑媛妹律师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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