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孩子用父亲账号扫共享电动车,骑行时发生事故遭索赔!法院判了-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在交通便利的今天,共享电动车已随处可见,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出行便利,然而,使用这些电动车也有明确规定,仅限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使用。

尽管如此,仍有些年龄不够的孩子,会借用家长的账号违规骑行,那么,一旦发生事故,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呢?

14岁孩子用父亲账号扫共享电动车,骑行时发生事故遭索赔!法院判了-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今日案例

2023年3月5日,刚满14周岁的小王(化名)使用其父亲的账户扫码解锁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并骑行上路。

然而,当小王途经一个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不慎撞到了正在过人行横道的张某,导致张某手部及脚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迅速介入调查,最终认定小王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14岁孩子用父亲账号扫共享电动车,骑行时发生事故遭索赔!法院判了-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随后,张某便向小王的父母提出了赔偿要求,但因双方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张某将小王及其父母、共享电动车的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其损失。

群益普法

一、孩子闯祸,父母是否应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而小王在事故发生时刚年满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小王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小王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因此,小王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共享电动车的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共享电动车的出租公司及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用户首次使用App或小程序时需要注册验证,并与平台线上签订《共享电单车用户租赁服务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账号仅限用户本人使用,不能出借,用户应为16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的人士等,这些条款均以加粗形式进行特别提醒。

本案中,小王因未满16周岁,不符合电动车骑行年龄,其是借用父亲的账户扫码租赁的电动车。因此小王既不是合法的驾驶人,也不是被保险人。基于以上情况,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因此不负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小王的父母赔偿张某的所有损失,并驳回了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14岁孩子用父亲账号扫共享电动车,骑行时发生事故遭索赔!法院判了-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诉说你的忧愁,群益帮您解忧

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王俊颖律师

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